立法院於12/14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1修正條文,將「無工作收入之父母」納入加給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受扶養眷屬範圍,以提升失業勞工之給付權益。
立法院於12/14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1修正條文,將「無工作收入之父母」納入加給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受扶養眷屬範圍,以提升失業勞工之給付權益。相關分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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