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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過後經一學期之觀察,導師認定該生確有積極向上改過決心,且一學期內未再有犯任何校規者,始可向學務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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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過後經一學期之觀察,導師認定該生確有積極向上改過決心,且一學期內未再有犯任何校規者,始可向學務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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