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非自願離職第11條第二款就業保險法第16條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1條規定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就業保險法第5條非自願離職第11條第4款非自願離職第11條第五款就業保險法第25條就業保險法第16條
相關分類資訊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法政學系】丁嘉惠兼任助理教授評價
丁嘉惠兼任助理教授任職於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法政學系,專長為:勞工保險法、勞動基準法,以下為丁嘉惠老師的專長及系所詳細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