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稅

A:菸害防制法第4條規定,菸品另徵健康福利捐,其應徵金額如下:(一)紙菸:每千支徵收新臺幣1,000元。(二)菸絲:每公斤徵收新臺幣1,000元。(三)雪茄:每公斤徵收新臺幣1,000元。

菸酒稅

A:菸害防制法第4條規定,菸品另徵健康福利捐,其應徵金額如下: (一)紙菸:每千支徵收新臺幣1,000元。 (二)菸絲:每公斤徵收新臺幣1,000元。 (三)雪茄:每公斤徵收新臺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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