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實務見解

九、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之有效期間,自核發之日起算,最長以二年為限。申請人應於有效期間內,向建築主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逾期者失其效力。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於有效期間屆滿前遺失者,得申請補發,並免收一次性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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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之有效期間,自核發之日起算,最長以二年為限。 申請人應於有效期間內,向建築主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逾期者失其效力。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於有效期間屆滿前遺失者,得申請補發,並免收一次性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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