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8日起可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勞動部8月6日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簡稱審查標準)部分條文,放寬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自8月8日起,85歲以上長者經醫療機構評估有輕度失能,即「巴氏量表」評估有任一項目失能,就能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自8月8日起可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勞動部8月6日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簡稱審查標準)部分條文,放寬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 自8月8日起,85歲以上長者經醫療機構評估有輕度失能,即「巴氏量表」評估有任一項目失能,就能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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