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前刪除公司電腦資料,恐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63條.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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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63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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