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可進行廢牙冠回收再利用(廢棄物代碼:R-1309)之合法廠商如下:.【提醒會員院所若交由非法廠商處理,將觸犯廢清法第52條,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目前台灣可進行廢牙冠回收再利用(廢棄物代碼:R-1309)之合法廠商如下:. 【提醒會員院所若交由非法廠商處理,將觸犯廢清法第52條,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相關分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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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信忠專任教授任職於臺北醫學大學牙醫學系,專長為:齒顎矯正學、牙科感染控制學、(口腔)醫務經營與管理,以下為鄭信忠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