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車也算駕駛行為?員警濫權執法,新店分局斷章取義!

2018年11月12日—因此我們可確認,法院所指騎乘、駕駛機車行為,乃是指民眾「手握方向把及坐於機車上以任何方法使之行進」才構成駕駛行為,一般的「牽引」並不構成駕駛行為。

牽車也算駕駛行為?員警濫權執法,新店分局斷章取義!

2018年11月12日 — 因此我們可確認,法院所指騎乘、駕駛機車行為,乃是指民眾「手握方向把及坐於機車上以任何方法使之行進」才構成駕駛行為,一般的「牽引」並不構成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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