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6日—(一)稅捐未達新臺幣三萬元,得延期一至六個月或分二至十二期。(二)稅捐在新臺幣三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二十萬元,得延期一至十二個月或分二至二十四期。(三 ...,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 ...,法規名稱:,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公發布日:,民國104年05月26日.發文字號:,台財稅字第10404569950號令.法規體系:,財政部賦稅署.立法理由:.,第四條納稅義...
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綜合所得稅分期繳納稅款稅捐稽徵法第26條之1及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營業稅分期申請營業稅分期條件納稅義務人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分期繳納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稅金分期申請繳稅可以分期嗎納稅義務人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分期繳納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稅捐稽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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