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付懲戒之記帳士未於前條規定期限內申請覆審者,其決議即行確定。懲戒委員會應將其決議書於網站公告,並分別通知被付懲戒記帳士所屬記帳士公會、業務事件主管機關、原移送 ...,記帳士懲戒委員會應將交付懲戒事件,通知被付懲戒人,並命其於通知送達之翌日起二十日內,提出答辯或到會陳述;未依限提出答辯或到會陳述時,得逕行決議。第30條.記帳士 ...,記帳士懲戒委員會決議書公告(超連結財政部網站)·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懲戒委員會決議書公告(超連結財政部網站).,第1條本規則依記帳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之。第2條記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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