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情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辦法修正第四條

第十三條.本辦法所稱定期查核,指受查核人於任用後,因其業務職掌範.圍或執行專案任務,有接觸國家機密、軍事機密或國防秘密事項者,.依機密等級之區分,而辦理之定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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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定期查核,指受查核人於任用後,因其業務職掌範. 圍或執行專案任務,有接觸國家機密、軍事機密或國防秘密事項者,. 依機密等級之區分,而辦理之定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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