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法規~10分鐘搞懂土地權利之土地法34

本條第1項前段所稱「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就共有物之全部為之;所謂處分,指法律上及事實上之處分,但不包括贈與 ...

不動產法規~10分鐘搞懂土地權利之土地法34

本條第1項前段所稱「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就共有物之全部為之;所謂處分,指法律上及事實上之處分,但不包括贈與 ...

相關分類資訊

【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黃志偉兼任副教授評價

黃志偉兼任副教授任職於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專長為:土地登記、土地登記實務、土地民事爭訟案例...

【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高欽明兼任副教授評價

高欽明兼任副教授任職於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專長為:共有土地、祭祀公業、土地法繼承登記、地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