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權編之所有權

1.原則: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2.例外:土地法第34條之1所規定之內容,為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 ...

民法物權編之所有權

1. 原則: 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 2. 例外: 土地法第34條之1所規定之內容,為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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