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公積金及公益金

公益金與公積金雖均從年度結餘中提撥,惟兩者目的不同,公積金提撥的目的在保留部份結餘不予分配,藉以充實合作社資金,並預防合作社未來有虧損時,可以之彌補,使合作社不致因虧損而造成營運困難。因此,公積金除彌補虧損外,不得任意動用,其理至明。

合作社公積金及公益金

公益金與公積金雖均從年度結餘中提撥,惟兩者目的不同,公積金提撥的目的在保留部份結餘不予分配,藉以充實合作社資金,並預防合作社未來有虧損時,可以之彌補,使合作社不致因虧損而造成營運困難。 因此,公積金除彌補虧損外,不得任意動用,其理至明。

相關分類資訊

【逢甲大學合作經濟暨社會事業經營學系】易天文兼任副教授評價

易天文兼任副教授任職於逢甲大學合作經濟暨社會事業經營學系,專長為:合作事業、金融市場、行銷研究、年金導論、合作與非營...

【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楊大鋐兼任講師評價

楊大鋐兼任講師任職於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專長為:合作經濟理論、合作社法、長期照顧法,以下為楊大鋐老師的專長及系所...

【亞洲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林吉鶴兼任教授評價

林吉鶴兼任教授任職於亞洲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長為:社會福利服務、合作社經營管理、刑事證據法,以下為林吉鶴老師的專長及...

【逢甲大學合作經濟暨社會事業經營學系】陳靜夫兼任副教授評價

陳靜夫兼任副教授任職於逢甲大學合作經濟暨社會事業經營學系,專長為:非營利事業會計、合作事業組織與管理、會計學、地方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