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185

條文內容·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中華民國刑法§185

條文內容 ·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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