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鑑定之證據

2024年2月20日—壹、前言.私人鑑定究竟得否作為證據,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784號刑事判決以「私人自行委請鑑定人(機關)出具之鑑定意見,不能否定其鑑定之性質」。

私人鑑定之證據

2024年2月20日 — 壹、前言. 私人鑑定究竟得否作為證據,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784號刑事判決以「私人自行委請鑑定人(機關)出具之鑑定意見,不能否定其鑑定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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