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繼承的房屋買賣問題

土地法規定公同共有不動產之處分,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所以假使公同共有人有2人,1人同意,不過半,買賣契約有效,但移轉登記無效。假使公同共有人有3人,2人同意,即可過半,另1人不同意,買賣契約亦可有效,移轉登記亦有效。

共同繼承的房屋買賣問題

土地法規定公同共有不動產之處分,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所以假使公同共有人有2人,1人同意,不過半,買賣契約有效,但移轉登記無效。 假使公同共有人有3人,2人同意,即可過半,另1人不同意,買賣契約亦可有效,移轉登記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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