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同共有」土地買賣不煩惱,2 種彈性選擇!

2020年8月27日—其實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只要土地共同擁有的多數人,同意即可成立,不用全部的人達成共識。而所謂「多數人」在臺灣的土地法34之1條中也提供了二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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